各投標人:
我中心就 2013年3月15日發(fā)布的揭陽、陽江、汕尾支隊消防車及東莞、肇慶、揭陽、汕尾支隊消防器材以及新兵防護裝備和總隊滅火劑項目(采購編號:GPCGD132143HG021F)的招標文件內(nèi)容做作如下澄清、說明和和補充規(guī)定。
一、更正事項、內(nèi)容
1. 包“A類泡沫”的采購。取消第15
二、更正日期: 2013年3月19日
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nèi)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原招標文件與此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為準。請在簽收處簽字蓋章,回傳至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傳真號:020-83301107)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