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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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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產(chǎn)生和噴射空氣泡沫,用于撲救甲、乙、丙類液體火災或噴射水用于撲救一般固體火災。船用產(chǎn)品經(jīng)中國船級社的檢驗和認可。
工作原理
利用孔板使水流速產(chǎn)生的真空壓差吸入泡沫液,并使之與空氣混合后噴射。
產(chǎn)品特點
空氣泡沫槍性能良好,體積小,輕便靈活,使用方便,廣泛適用于各種消防滅火場所。
產(chǎn)品型號與技術參數(shù)
型號 |
額定噴射壓力(MPa) |
額定混合液量(L/S) |
泡沫或水射程(m) |
使用壓力范圍(MPa) |
PQ4 |
0.7 |
4 |
24 |
0.6—0.8 |
PQ8 |
8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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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Q16 |
16 |
32 |
使用方法
1)泡沫槍可在消防系統(tǒng)供給3%或6%的各種類型泡沫混合液的情況下使用;此時應將球閥處于關閉狀態(tài)。
2)泡沫槍也可在消防系統(tǒng)供給壓力水的情況下自吸泡沫液使用;此時應將球閥處于完全開啟狀態(tài)。
3)泡沫槍裝有便于操作和起保護槍作用的圓形手輪,使用時操作者應抓緊槍的手輪;同時要注意供給槍的水或混合液的壓力應逐漸提高,但不能超出使用壓力范圍;以免突然沖擊或壓力過高對操作者造成傷害。
4)噴射時盡量要順著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