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品牌:‘賽格達’
產品型號:“賽格達SGD-B1014”
光源類型:LED
消防應急標志燈的工作原理 技術主電源:220V±10% 50Hz
規(guī)格光源功率:≤3W
應急時間:90分鐘(可根據(jù)需要而定)
工作原理
消防應急標志燈,采用LED高亮度作為日常指示和應急指示所用光源,配以高質量的鎳鎘電池作為后備電源,正常狀態(tài)由市電電網(wǎng)供電,使發(fā)光屏點亮,同時對電池進行充電。一旦市電斷電后,應急燈立刻自動工作,電池放電使發(fā)光屏繼續(xù)點亮。應急燈內部均設有電池過充、過放及短路保護電路,以保證燈具長期安全地工作。
本系列消防應急標志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17945-2000“消防應急燈具”所規(guī)定的要求。具有體積小、重量輕、耗電少、壽命長、可靠性高、光色柔和及安裝使用方便等特點。
使用說明
1、按燈具上的接線圖進行接線
2、通電試驗:確保接線正確無誤后接通220V交流電源,此時場致發(fā)光屏應點亮。同時主電、充電狀態(tài)指示燈應亮,此為應急燈的主電充電狀態(tài)。電池充足(24小時內)后充電指示燈應熄滅,此為應急燈的主電等待狀態(tài)。若電池接線斷開或保險絲開路故障指示燈應點亮,此為應急燈的故障狀態(tài)。
3、應急試驗:確認電池已得到足夠充電后按斷測試開關或切斷220V交流電源后應急燈應先熄滅后迅速點亮,此時為應急燈的應急狀態(tài),應急轉換時間小于3秒鐘。
注意事項
1、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處理,確保應急燈工作正常。
2、更換LED或電池的方法:先關斷交流220V主電電源,使應急燈處于應急狀態(tài),再打開機箱斷開電池使應急燈處于完全失電狀態(tài),拆下失效的發(fā)光屏或電池,更換上相同規(guī)格的發(fā)光屏或電池,接通交流220V主電電源,關閉機箱。鎳鎘電池的正常使用壽命為充放電800次以上。
3、已在使用中但長期不應急的應急燈,則應保證每季度應急一次,且應急時間應維持到應急燈自行熄滅為止,以保證鎳鎘電池維持正常容量。
本公司經營東莞消防應急燈、東莞消防指示燈、,質量保證,歡迎咨詢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