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政府研究決定,為南平市消防部隊援建41輛消防車,所需資金10540萬元,將在今明兩年分兩次安排投入。
根據(jù)福建省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紀要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車輛裝備建設的通知》精神,廈門市政府、廈門市消防支隊積極與南平市政府、南平市消防支隊溝通,就援建方案多次召開協(xié)調(diào)會。根據(jù)南平市滅火救援需要,由廈門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分兩年投入10540萬元,為南平市消防部隊援建41輛消防車。(來源:東南快報 作者:陳艷 消防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