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新鄭市公安消防大隊裝備器材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新財購-2015-384
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4、項目地點:新鄭市境內
5、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6、招標范圍: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全部內容
7、供貨期:20日歷天
二、報名條件:
1、報名企業(yè)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和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采購項目有特殊要求的,供應商還應當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證明材料或者情況說明。
投標單位須具有須具有本次采購經營范圍,可以是制造商或是有制造商書面授權的代理商。
三、報名須知:
1、本項目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投標單位報名前須在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注冊成為會員,并攜帶相關證件到檢察院預防職務犯罪局、財政局采購辦、紀委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察室辦理會員審核、備案等手續(xù),詳細內容見新鄭市政府采購網文件下載,申請加入新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流程及提供資料,再進行網上報名。
2、本項目采用綜合評標方法,開標時請攜帶以下資料到現場進行核對:
投標單位須持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近三年類似項目業(yè)績合同、代理商還需提供生產廠家授權書。
3、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套。
4、本項目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報名時間: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7日17:00止。
五、(一)投標保證金及標書費繳納:
(本項目采用網上支付標書費和保證金)
1、該項目投標保證金貳仟元人民幣,標書費伍佰元整每份。
2、繳納方式:以轉賬形式從投標單位基本賬戶轉入。
3、保證金繳納日期: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7日17時前。(必須在此時間段內進行綁定)。
4、標書費繳納日期: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7日17時前。(必須在此時間段內進行綁定)。
(注:保證金支付需要按標段一次性足額支付完畢,如果多個標段,需要逐標段分筆足額支付,且保證金支付賬號必須與會員庫注冊的開戶行賬號一致。支付保證金/標書費之后,需在該項目的項目信息“網上報名”一欄中,對所投項目進行保證金/標書費綁定,否則不能下載招標文件,視為報名無效。詳細流程見本單位會員系統(tǒng)通知欄)
收款單位: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新鄭支行
銀行賬戶: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證金支付賬戶)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標書費支付賬戶)
六、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支付標書費后自行下載。
七、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6年3月28日14點30分(具體時間以招標文件規(guī)定為準)
地點: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八、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鄭州市政府采購網》、《新鄭市政府采購網》、《新鄭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同時發(fā)布,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對任何轉載信息及由此產生的后果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鄭市公安消防大隊
聯系人:郭先生電話:15890644258
地址:新鄭市沿河路
代理機構:河南省光大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賈先生
電話:13460529686
地址:鄭州市金水區(qū)北環(huán)路經三路經三名筑9棟9層
十、監(jiān)督單位及電話:
新鄭市紀委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察室電話0371-69957711
新鄭市財政局采購辦電話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