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延津縣公安消防大隊多功能搶險救援消防車采購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招標人為延津縣公安消防大隊,本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意向并具備相應資格的單位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
2.1項目地點:延津縣;
2.2項目內容:購買一輛多功能搶險救援消防車
2.3交貨期:雙方簽定合同后7日歷天內完成車輛供貨;
2.4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3.2投標人須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為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人出具開標前3個月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的證明;
3.3投標人須具有合法的生產或銷售(代理)經(jīng)營權,若投標人不是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必須出具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文件或產品代理證書。所投車輛必須通過國家強制性產品3C認證,符合國家《消防產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并經(jīng)過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的質量檢驗;
3.4投標單位應開具由項目所在地或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3.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在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報名室(延津縣人民路與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現(xiàn)金支付,售后不退。
4.3報名要求:企業(yè)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留存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貳份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貳份)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16年2月17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第三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河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上同時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延津縣公安消防大隊
聯(lián)系人:蔡先生
電話:18336444232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省通力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電話:15083135251
8、監(jiān)督部門
延津縣檢察院0373-7717226
延津縣發(fā)改委0373-7697098
延津縣財政局0373-7627806
本招標項目延津縣公安消防大隊多功能搶險救援消防車采購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招標人為延津縣公安消防大隊,本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意向并具備相應資格的單位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
2.1項目地點:延津縣;
2.2項目內容:購買一輛多功能搶險救援消防車
2.3交貨期:雙方簽定合同后7日歷天內完成車輛供貨;
2.4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3.2投標人須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為投標人的授權委托人出具開標前3個月繳納養(yǎng)老保險金的證明;
3.3投標人須具有合法的生產或銷售(代理)經(jīng)營權,若投標人不是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必須出具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文件或產品代理證書。所投車輛必須通過國家強制性產品3C認證,符合國家《消防產品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并經(jīng)過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的質量檢驗;
3.4投標單位應開具由項目所在地或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所在地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3.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在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二報名室(延津縣人民路與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東)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現(xiàn)金支付,售后不退。
4.3報名要求:企業(yè)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留存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貳份和加蓋單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貳份)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16年2月17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地點為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第三開標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河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延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上同時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延津縣公安消防大隊
聯(lián)系人:蔡先生
電話:18336444232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省通力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王先生
電話:15083135251
8、監(jiān)督部門
延津縣檢察院0373-7717226
延津縣發(fā)改委0373-7697098
延津縣財政局0373-7627806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