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的,應當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規(guī)定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采取臨時查封措施。
如果私自把消防封條撕了,需要承擔行政拘留或者被罰款的后果。所以必須在日常把消防安全做到位,避免消防檢查時被查封。如果一旦被查封督促整改,應當第一時間整改到位。
如果私自把消防封條撕了,需要承擔行政拘留或者被罰款的后果。所以必須在日常把消防安全做到位,避免消防檢查時被查封。如果一旦被查封督促整改,應當第一時間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