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中國江西經宜春市人民政府市長蔣斌批示同意,《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下發(fā)2015年度消防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下稱《任務書》)正式下發(fā)至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單位。在該文件中,“預防火災、夯實基礎、落實責任”成為今年《任務書》中頻現(xiàn)的“三個關鍵詞”。
《任務書》明確將把區(qū)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城區(qū)老舊民房和棚戶區(qū)消防改造、弱勢群體消防安全服務、家庭火災報警裝置配備等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并專門列出了保障消防部隊基本支出經費和裝備采購經費兩張“保障清單”和“八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