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從河南省洛陽市消防支隊獲悉,為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的發(fā)展需要,加強消防車通道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提高滅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洛陽市政府辦公室制定出臺《洛陽市消防車通道管理辦法》(洛政辦〔2014〕13號),對消防車通道管理工作進一步予以規(guī)范。
該辦法所指消防車通道是指滅火和應急救援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和居民住宅區(qū)、在建工地及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車通道等。此次下發(fā)的《辦法》,明確規(guī)定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城市管理部門等單位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對消防車通道的設置和標識等相關技術要求進行了規(guī)范,并對單位和居民住宅小區(qū)、在建工地、商場市場等場所的消防車通道進行了細致劃分,明確了相關責任主體的管理責任。
《辦法》明確劃分消防車道的規(guī)劃、建設、管理和維護等責任,做到消防車道的規(guī)劃、建設、管理、維護分工配合,同步落實,力求達到每段消防車通道有人負責、有人維護的目標,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有效。
《辦法》的出臺,填補了洛陽市在消防車通道管理工作中的空白,有利于提升消防車通道建設、管理和維護水平,為加強和改進消防車通道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為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對從根本上改善洛陽消防安全環(huán)境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