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主要包括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逃生用滅火毯、逃生繩、應急逃生器、緩降器、逃生滑道、固定式逃生梯等。正確運用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能在發(fā)生火災時減少人員傷亡。在過去的20多年里,我國的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從無到有,并得到迅速發(fā)展,但有些工作比較滯后,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宣傳力度不夠。
我國不少地方的消防部門沒有及時更新火災疏散逃生知識,至今還在傳播陽臺搭橋法、被單結繩法等過時的火災逃生方法,使公眾難以了解和應用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
二、法規(guī)支持力度不夠。
國內外的經驗表明,消防安全器材僅靠市場推廣力度有限,法規(guī)支持非常重要。美國在上世紀70年代中期一直靠市場推廣獨立式家用火災探測器,普及率僅為20%左右。上世紀70年代中期以后,美國制定了相關法規(guī),強制推行消防安全器材,十幾年間普及率就提高到91%。廣東省在若干年前就出臺了相關規(guī)章,要求部分人員密集場所配備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在規(guī)章執(zhí)行后的幾年里,廣東全省配備的消防過濾式自救呼吸器在全國占了很大比例。因此,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要推廣普及,使其在火災疏散逃生中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三、應用演練力度不夠。
缺乏應用演練,是制約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充分發(fā)揮其作用的重要因素。全國各地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應該為公眾創(chuàng)造練習使用這些器材的條件,使人們在火災疏散逃生時能正確使用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
四、我國5層以上建筑在世界上的擁有量最大。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fā)展,這類建筑還將不斷增多。為了增強在這類建筑內生活、工作的人在火災疏散逃生時的安全性,消防部門有責任大力發(fā)展、推廣建筑火災逃生避難器材,并讓公眾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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